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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 每月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减少
投诉日期 2023-02-02 10:55:06
投 诉 人 王*****
投诉内容 医保改革后医保卡还有什么用,在个人工资里扣除后放入医保卡和不扣除个人医保费用使用效果是一样的,转入医保卡再使用纯属多此一举。现有技术手段身份证完全可代替医保卡,强烈建议取消医保卡和个人扣款。
处理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当前状态 办结
回复时间 2023-02-08 15:34:51
受理意见 您的投诉回复如下: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现阶段还是维持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比例共同缴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受理附件
工单附件: